土地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额敏县喀拉也木勒镇交勒布拉克三村委会 |
面积: | 720亩(机动地720亩) |
流转年限: | 2年 |
土地类型: | 农业用地-耕地-水浇地 |
平价水: | - |
底价: | 35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土地设施保护押金: | 0万元 |
灌溉方式: | 井灌 |
井数量: | 1个 |
详细地址: |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4-02-04 |
报名保证金: | 5万元 |
联系人: | 阿依恒别克·居玛哈力 |
联系电话: | 18892939111 |
交易方式: | 公开招标 |
竞价时间: | 2024-02-05 17:02 |
竞价地点: | 喀拉也木勒镇交勒布拉克三村文化室 |
其它说明: | 一、流转土地使用要求:1、本次竞价,只允许本乡镇种植户参加。2、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且不得改变现有耕地使用性质及用途。3、村队不负责供水自行解决,水费,资源费,电费,电力设备,线路改造,滴灌设备及附属设施、机井维护均有承包方自行承担,村队不予负责。4、保险费、经营性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种植期间如遇到自然灾害,由承包方自行承担。5、水资源费按当年水利局集体地水资源政策和规定执行收费。6、在承包期内,管道、沟渠等安全防范由承包方负责,包括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耕地配套设施(包括集体井)在使用过程中人为损坏,需承包方自行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合同到期后需完好交由甲方。7、土地流转期间,如遇有国家实施的相关民生类项目(如:高标准农田灌溉渠建设项目、土地平整、砂石路建设等等),承包人必须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实施,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施工。8、本次发包的720亩集体地必须30%种植冬、春麦,70%种植玉米,每年4月25日前承包方如未按要求完成冬春麦种植,村委会有权收回土地,重新发包,且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村集体所有。9、承包方在合同期内,应积极配合村委会做好各类农业项目实施,按时缴纳水电费,做好田间地头垃圾清理、条田林带管护和残膜回收等。10、合同签订后3日内支付第一年承包费,2025年承包费于2024年11月1日前付清。二、报名条件:1、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合作社、农业经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预审符合报名条件的,需提前缴纳交易保证金5万元整,方可参加公开交易。保证金指定账户如下:开户名称:塔城地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指定银行:新疆塔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指定帐号:828020012010123797998交易完成后,成交人需按流转合同约定时间按时缴清承包费和交易服务费,保证金按照保证金协议或约定的其他方式进行。未中标者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原路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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