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地热开发有限公司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能源站并网工程电力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RGS20240903009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地热开发有限公司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能源站并网工程电力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400000元,招标人为天津地热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能源站并网工程电力改造工程,项目投资140万元,主要内容包括:调峰首站电源拟由校内现状变电站引入,对校内现状变电站内断路系统进行改造,同时需新增电源电缆敷设,长度约380米。涉及电压400V。
招标范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能源站并网工程电力改造工程,项目投资140万元,主要内容包括:调峰首站电源拟由校内现状变电站引入,对校内现状变电站内断路系统进行改造,同时需新增电源电缆敷设,长度约380米。涉及电压400V。
工期:14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DRGS202409030096-01)天津地热开发有限公司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能源站并网工程电力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DRGS202409030096-01)天津地热开发有限公司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能源站并网工程电力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商业信誉: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重违约,所供应设备及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的情况。3.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4.资质: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供应商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6.本项目应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机电工程;正项目经理应由投标企业出具任命书并提供近3个月连续社保缴费证明。7.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次招标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8.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9.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单位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10.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 11.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并提供查询结果,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因围标串标、违法转包、违规分包、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违规挂证、拖欠农民工工资原因存在行政处罚信息记录的查询结果。12.供应商及该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13.供应商需提供诚信投标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参与项目与网站注册
4.1.1 凡首次在天津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简称:平台)参加投标活动的潜在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企业用户注册(注册地址:https://www.t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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