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电力电气设备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福明净化水厂、长丰净化水厂、新周净化水厂、岚山净化水厂、栎社净化水厂、水务鄞州分公司、工业供水公司进行电力电气设备改造施工。
2.2招标范围:主要包含电力电气设备改造施工及保修服务(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控制价:2872785元。
2.3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 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须具备有效的能源(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类均四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机电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 其他要求:
3.5.1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6日9:00至2024年12月 30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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