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兴县分公司
110kV樊家湾变电站综自改造项目施工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吕梁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兴县分公司110kV樊家湾变电站综自改造项目施工(采购项目编号:JNA203-CG-241015349、SXZB-241040611JNG406/01),已由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兴县分公司以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兴县分公司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纪要【2024】20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兴县分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对站内110kV光差保护、距离保护装置、主变保护装置、35kV线路保护装置、10kV线路保护装置、电容器保护装置、母联保护装置、PT并列装置、综自后台及测控装置等进行升级改造包括拆除、施工、安装、调试。
2.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之内完成
2.3建设地点:山西省吕梁市兴县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2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1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电力设施改造或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与供应商注册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月2日 17:30至2025年1月6日 17:30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以上时间,在“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网上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操作方法:
(1)供应商进入“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https://dzzb.jnkgjtdzzbgs.com/cms/index.htm)并登录账号;
(2)点击【采购执行】-【我的项目】-【我要参与】,找到本项目后,点击【立即参与】即可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4.2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首次使用平台须先进行用户注册,点击门户网站首页【注册】按钮,按平台提示依次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核验;经平台核验通过后即完成用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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