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20kV及以下电力项目可研编制、勘察设计及评审等服务(第一批次)(项目名称)
招选公告
一、招选条件
(一)本招选项目2025年220kV及以下电力项目可研编制、勘察设计及评审等服务(第一批次)(项目名称)已批准实施,招选人为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选。
(二)本项目招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招选。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5年220kV及以下电力项目可研编制、勘察设计及评审等服务(第一批次)
(二)项目地址:宜宾市高新区
(三)项目概况:本次招选工作涉及正泰供电、中昱二期及邻里中心成片区域等多个拟建项目,总投资约3878万元。
(四)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全部约定义务且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服务内容:220kV及以下电力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110kv及以下电力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文件评审;电力工程新建、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或审核);110kv及以下电力工程新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光伏发电工程勘察、设计;按招选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工作并出具成果文件。
(六)采购预算金额:300万元(含税)。
(七)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参选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即:
1.具备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勘察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包括岩土工程、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包括变电工程、送电工程、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无要求。
3.项目管理机构要求:无要求。
4.本次招选接受联合体参选。联合体参选的,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包括含变电工程、送电工程、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参选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参选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参选;(4)如组成联合体参选的,其参选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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