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大港垃圾焚烧发电厂35千伏工电一、二线线路保护设备改造工程,采购人为天津滨海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以合理低价法进行询价。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港垃圾焚烧发电厂35千伏工电一、二线线路保护设备改造工程。
2.2 主要内容:
2.2.1项目总体内容:工电一线、工电二线的线路保护装置和线路保护柜改造,工电一线、工电二线线路保护的单体调试、传动、电网联调、保护验收,原盘柜工电一线、工电二线保护装置拆除、原线路保护外接电缆(两侧)拆除、拆线、校线,新保护装置安装、电缆敷设、校线、接线,新工电一、二线线路保护柜保护装置调试(需提供合格有效的行业调试报告)、光缆通道调试、定值试验、传动(带开关)、联调及验收(滨海供电分公司)、线路保护与电气监控系统之间接入、保护装置投入运行申请、定值计算申请等工作内容,本次改造包括但不限于以前主要内容,施工措施施工方需现场踏勘具体工作量自行考虑。
2.2.2项目设备采购部分内容:线路保护装置两台(PAC-8213A-GZK型号)、线路保护柜内拆除原两条线路保护装置(南瑞继保)、附件及内部配线、新装两条线路保护装置(许继电气)、附件及内部配线,负责两条线路保护与电气监控系统(南瑞继保)的接入、配合保护单体调试、传动及滨海电力电联调及保护验收。负责提供计算定值的计算参数,并配合定值计算,负责出具施工及厂家图纸。
2.2.3项目施工部分内容:本项目中除设备采购部分外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2.3 项目地点:滨海新区大港垃圾焚烧发电厂(大港电厂),地址轻纺经济区济民街262号。
2.4 服务期限:施工单位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到达现场,并根据滨海电力分公司要求完成改造工程全部工作。
2.5 合同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授权委托、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近3个月内的有效社保证明,均加盖公章。
3.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
文章推荐:
下寺湾采油厂2024年8月8日雨灾电力线路恢复抢修工程 采购公告.